机关、直属单位各支部、导游协会(联合)支部:
《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展“争当八桂先锋、争做合格党员”行动的实施方案》已经委党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并结合实际制订所在支部具体的实施方案,要求在8月3日前,报委机关党委备案。
中桂林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机关委员会
2017年7月27日
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展“争当八桂先锋、争做合格党员”行动的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展“争当八桂先锋、争做合格党员”(下简称“双争”)行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组发〔2016〕11号)及桂林市“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展“争当八桂先锋、争做合格党员”行动的实施意的通知》的通知,根据我委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和桂林市委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部署要求,坚持以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着力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坚持改革创新、求真务实,促使广大党员认真践行“四讲四有”合格党员标准,始终保持干事创业、开拓进取的精气神,在任何岗位、任何地方、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铭记党员身份,积极为党工作,争当时代先锋,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为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建设提供坚强保证。
二、总体目标
通过“双争”活动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把党支部建设成为党性最强、作风最硬、工作最出色,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战斗堡垒;把党员领导干部队伍建设成为政治坚定、公道正派、求实创新、业务精通、清正廉洁的争创一流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三、活动内容
(一)着力在提升党性修养上推进“双争”。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学习收获转化为武装头脑、提升党性、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坚持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四个自信”,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在党爱党,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对党忠诚老实、光明磊落,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把党性锻炼与品德修养紧密结合起来,传承党的优良作风,明大德、守功德、严私德,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高地。
(二)着力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上推进“双争”。适应党员教育管理抓在日常、严在经常的特点,自觉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和各项基本制度,增强党的组织生活活力,普通党员都自觉参加党支部的活动,党员领导干部都自觉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活动。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净化党的政治生态。强化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着力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薄、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严格执行党规党纪和中央八项规定,遵守党内政治生活、党内监督、廉洁自律和纪律处分等各项规定。
(三)着力在规范基层党支部建设上推进“双争”。立足充分发挥党支部主体作用,以落实党建重点任务为契机,按照建设“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的党支部要求,重点从规范基本制度、规范日常活动和提高书记履职能力3个方面,开展党支部建设突出问题排查清理和整顿提升,促进党支部管理正常化、常态化、长效化。强化制度执行,严格党内生活,严肃党的纪律,改进党支部的活动内容和工作方式,进一步规范“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党日活动、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党员联系服务群众、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党费收缴等各项活动,探索特色鲜明、富有实效的组织生活新形式,促使每一个党支部和每一名党员都严格按照制度办事、按规定开展活动。重点落实“三会一课”作为党员教育的基本制度,积极探索依靠基本制度保证和深化学习教育效果的有效机制。提高党支部书记执行基本制度、组织支部活动、推动支部工作的能力。对那些基本制度不健全、日常活动不规范、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宽松软和党支部书记不能发挥主心骨作用的党支部,要重点整治。通过这项工作,促使党的组织更加坚强有力、党员管理更加严格规范。
(四)以“精准扶贫”为载体,促工作作风大转变。以“走进基层”、“精准扶贫”为载体,组织机关、直属单位在职干部下基层,做到人员在一线工作,情况在一线了解,感情在一线融合,措施在一线落实,问题在一线解决。访党员群众,问衣食寒暖,送致富信息,帮脱贫致富。积极推行机关、直属单位在职干部联系基层、联系党员、联系群众制度。从委机关党委书记到一般干部党员每人都联系一个贫困户,了解他们的思想和生活状况、生产情况等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委机关、直属单位各支部要切实担负起责任,确保“双争”行动有序推进、取得实效。委党组一把手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各支部要履行组织开展“双争”活动的直接责任,机关、直属单位各支部书记要切实履行抓组织、抓推动、抓落实的主要职责。
二是要大力宣传,积极营造氛围。要利用板报、横幅等形式大力宣传,用好“三会一课”等基本形式,引导广大党员认真按照“四讲四有”合格党员的标准来遵守和执行,始终保持干事创业、开拓进取的精气神。要注重宣传“双争”行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努力营造崇尚先进、积极向上、争创一流的浓厚氛围。
三是要注重与本单位当前重点工作相结合,推进当前重点工作的开展。各支部要根据本单位党员的特点,因地因人制宜、精准精细施策,分类推进。无论是学习活动内容和方式,还是工作要求和措施,都要贴近本单位的实际和需求,确保每个党员都受到教育、有所提高。
四是要保持与上级步调一致,增强工作实效。要层层落实责任,委机关、直属单位各党支部要切实担起本单位学习实施“两真”行动的主体责任,不折不扣将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及桂林市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小组办公室的要求落实到位。强化工作督导,把督导重点放到党支部,真正沉下去,深入了解“双争”行动开展的情况和实际效果,同时要按照桂林市“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展“争当八桂先锋、争做合格党员”行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及时把开展行动的相关图片、材料等上报到委机关党委。
五是加强督导,确保实效。各支部要将“双争”行动开展的有关资料及时收集整理,建立台账。委机关党委适时开展检查,督查各支部开展“双争”行动进展情况,确保行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