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桂林有礼”旅游商品创意设计征集
信息来源:桂林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8-18  字体+ | 字体-

  为进一步推动“旅游+”地方特色旅游商品快速发展,提升桂林旅游商品研发、生产、销售产业化和品牌化,形成生态产业链,打造桂林旅游商品品牌,增添“美丽桂林”新元素,助力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建设,现决定举办“桂林有礼”旅游商品创意征集活动,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桂林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桂林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战略合作单位:桂林市文化体育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 

  公司 

    协办单位:广西师范大学设计学院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设计学院 

              桂林理工大学艺术学院 

              桂林旅游学院艺术设计学院 

              桂林山水职业学院艺术系 

              桂林市工艺美术协会 

  二、时间安排 

  (一)开展宣传推介及作品征集(2017年8月至930日 

  1.宣传方式:通过中国旅游报、桂林旅游网、桂林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微信和微博、高校网站、桂林晚报等,开展面向社会和高校宣传推介和作品征集工作。 

  2.作品征集时间截止2017年930日下午17:00(以到达时间为准)。 

  (二)作品展示2017年10旬) 

  获奖作品将在桂林旅游发展委员会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一周。 

  (二)召开评审会议(2017年10旬) 

  邀请国内相关专家、教授及旅游商品相关企业负责人参加评审(7-9人)。 

  (三)组织展示并颁奖(2017年10下旬 

  本次大赛征集作品将在第六届桂林国际山水文化旅游节”上进行展示并进行表彰。 

  三、项目设置 

  (一)实物类 

  1.桂林旅游工艺品类 

  2.桂林景区主题旅游纪念品类 

  3.桂林伴手礼类 

  (二)设计创意类 

  1.桂林旅游纪念品设计类 

  2.桂林特色美食包装设计类 

  3.“桂林旅游”文创设计类 

  四、征集活动须知 

  (一)征集范围 

  本次征集活动面向全国(含港澳台地区)征集符合征集活动主题的征集作品,以个人或团队为征集单位,征集对象包括旅游企业、设计机构、高等院校师生、设计师、手工艺制作者和创新设计爱好者等。 

  (二)征集作品须符合征集活动主题 

  征集作品需突出桂林特色元素,具有旅游商品特质,符合游客生活消费需求,适合市场宣传推广,体现桂林旅游(景观)文化特色、地域特色和人文特色,体现文化性、创意性、纪念性、功能性、市场性、独特性和工艺性。 

  (三)征集作品要求 

      1.实物样品或设计作品均可参加征集活动 

  2.征集作品需按照活动规定的样式报送,作品简介字数在300字左右,要求文字精炼,要点清晰,包括:设计理念、创意构思、传统工艺要注明工艺特点等情况,但不得出现任何单位或个人有关信息 

  3.征集作品未参加过其他相关征集活动,无知识产权方面的争议; 

  4.参加征集活动单位或个人者在征集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所有提交的非实物类作品照片、打印稿恕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5.设计类征集作品文件格式JPEGPNGTIFF,文件像素不得低于300dip,文件尺寸不得3M;入围作品再另行通知调用大文件; 

  6.实物征集作品体积不超过0.5立方米,总质量不超过30公斤价值不超过2万元,同时需要提供至少3张不同角度的照片 

  7.实物类作品一般不予退还,确实贵重件需退还的请报名时特别注明,未入选作品请作者在在颁奖结束后一个星期内取回,过时不负责作品的保存。 

  (四)征集作品版权说明 

      1.征集作品必须原创,且未在国内外公开发表过;作品不得重复参加;若有第三方对作品提出异议,并经主办单位查明属实者,主办单位将取消获奖资格,并追缴其所有奖品,且因抄袭和剽窃他人作品发生知识产权或版权纠纷等由被征集者自行承担法律后果; 

      2.征集作品自提交之日起,征集作品的知识产权归原作者所有,主办方有权使用征集作品进行有关的宣传推荐活动,例如:发布获奖作品信息、刊发、推广、出版征集作品的公益性使用权。     

  3.最终获奖征集作品,被征集者仍拥有获奖作品的知识产权,主办方享有各项公益使用权,有权以任何形式复制、展示、传播作品,并享有向相关旅游生产企业推荐,培育和上市的优先权和主导权,主办方将分等次对获奖征集作品支付一定数额的版权使用费、签订版权使用合同桂林文体集团作为战略合作单位具有本次征集作品产业化开发、生产的优先选择权。 

  (五)其他要求 

  1.此次活动实行实名投稿制; 

  2.文件夹名称及电子邮件主题统一格式为:“作者姓名/单位名称+作品名称”,若交送多个征集作品,请将不同作品资料分开存放于不同的文件夹。 

  五、征集方式 

  (一)设计类 

  参加征集活动者登录桂林旅游网(http://www.www.f-emotion.com)下载报名表,填后报名表征集作品发送至组委会邮箱:gllyspcysjds@126.com,联系人:曾连华,联系电话:0773-2825063、0773-2831212。    

  (二)实物类 

   参加征集活动者登录桂林旅游网(http://www.www.f-emotion.com)下载报名表,填后将报名表及征集作品(同时提供征集作品不同角度照片3张)发送至组委会邮箱:gllyspcysjds@126.com联系人:曾连华,联系电话:0773-2825063、0773-2831212。邮寄地址:桂林市榕湖北路14号桂林市旅游发展委员会205室 。 

  (三) 

  六、专家评审 

  征集活动专家评审委员会由桂林市旅游发展委员会负责人、高校设计专业教授、工艺美术协会专家、相关企业负责人(7-9人)组成,将以创新性、实用性、功能性、艺术性、市场性、纪念性六大原则进行评分。 

  、奖项设置 

  (一)最佳创意作品1名,版权使用费50000元,颁发荣誉证书; 

  (二)实物类 

    一类作品1名,版权使用费30000元,颁发荣誉证书; 

    二类作品3名,版权使用费10000元,颁发荣誉证书; 

    三类作品5名,版权使用费各5000元,颁发荣誉证书; 

  优秀作品20名,版权使用费1000元,颁发荣誉证书; 

  入围奖20名,颁发荣誉证书; 

  (三)设计创意 

    一类作品1名,版权使用费20000元,颁发荣誉证书; 

    二类作品3名,版权使用费8000元,颁发荣誉证书; 

    三类作品5名,版权使用费5000元,颁发荣誉证书; 

  优秀作品20名,版权使用费1000元,颁发荣誉证书; 

  入围奖20名,颁发荣誉证书; 

  (四)优秀组织奖3名,组织劳务费各3000元,颁发荣誉证书 

    )以上版权使用费为税前金额,获奖者自行纳税。 

  征集获奖作品将利用相关报纸和网站等媒体公布。 

  (七)征集获奖作品将编制《桂林旅游商品创意设计大赛获奖作品图集》,并组织颁奖活动。 

  (八)如奖项空缺,则版权使用费收回。 

  本次大赛最终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     

    

                       桂林旅游商品创意大赛组委会 

  桂林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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