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桂林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旅游行政处罚案件通报(6月)
信息来源:桂林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6-08  字体+ | 字体-
序号 案件名称 处罚决定书文号 处罚时间 处罚内容 处罚依据 处罚对象 备注
单位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其他直接责任人 导游员
1 桂林市汇众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要求导游垫付费用 市旅罚字
〔2017〕1号
2017.6.5 罚款人民币20000元 《旅游法》第九十六条第四项 桂林市汇众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罚款人民币10000元 《旅游法》第九十六条第四项   曾文栋    
2 桂林市天天游国际旅游有限公司非法转让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 市旅罚字
〔2017〕2号
2017.6.8 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旅游法》第九十五条 桂林市天天游国际旅游有限公司      
罚款人民币19000元 《旅游法》第九十五条   蒋玮    
3 刘一萍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  市旅罚字
〔2017〕3号
2017.6.8 罚款人民币10000元并没收违法所得189元 《旅游法》第九十五条   刘一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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