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桂林琳朗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的公告
信息来源:桂林旅游网 发布时间:2017-12-01 字体+ | 字体-
桂林琳朗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我委决定对你公司在经营旅游业务中未能妥善保存《旅行社管理条例》规定的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的各类合同及相关文件、资料的行为的行政处罚告知书,因无法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市旅罚告字〔2017 〕22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桂林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7年11月30日